采光 至少一间房满足日照标准
在场地声环境设计中规定,噪声敏感建筑物应远离噪声源;对固定噪声源,应采用适当的隔声、降噪和隔震措施;对交通干道的噪声,应采取设置声屏障或降噪路面等措施。
公共建筑的走廊和门厅、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空间应做吸声设计。毗邻城市主干道的建筑,应加强外墙、外窗、外门的隔声性能;宜将走廊、卫生间等辅助用房设于毗邻主干道一侧;可使用声屏障等设施来阻隔交通噪声。
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当1套住宅设有2个及以上卫生间时,至少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
绿化 小区里起码栽45种植物
住宅卧室、医院病房、旅馆客房等有私密性要求的空间,宜避免视线干扰。建筑出入口位置应方便步行者出行及利用公共交通,设置与公共交通站点便捷联系的人行通道。
建筑布局不宜形成完全封闭的围合空间。房间平面宜采用有利于形成穿堂风的布局,外窗应合理设计,有利于自然通风。
居住区规模小于或等于5万㎡,居住区的木本植物种数应达到45种,大于或等于10万㎡的应达到55种。每百平方米绿地内乔木数量不宜少于3株。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不低于1㎡。人工景观水体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水、井水,应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在无法提供非传统水源的用地内不宜设计人工水景。
今年 新建保障房全面“绿色”化
另据今年初成都市出台的《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新建项目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项目报建审查时,应同步按照“绿色建筑”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根据工作目标,到2015年,成都市将形成较为完善的“绿色建筑”区域性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全市达到 “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总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而在今年,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养老院、医院、学校等建筑将开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建立能源审计报告制度,对商场、宾馆、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切实推进建筑工业化和全装修,研究制定发展“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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