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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补贴高校毕业生购房
新京报讯 (记者张旭)取消限购意犹未尽,地方政府在房地产救市方面又有新动作。10月8日,宁波市公布新规,对在市内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此前自7月31日起,宁波已经取消限购。
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看到,这份名为《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在第一条就明确对在宁波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标准: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对在宁波就业的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购房补贴。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1%的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补贴。
宁波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接收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购房的,可享受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购房贷款贴息。
此外,宁波还在公积金贷款等方面明确了金融扶持政策。
在宁波之前,陕西省西安市也曾经明确针对无房的高校毕业生放开限购。湖北省9月出台的“鄂六条”还包括了对个人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大学毕业生等群体购买首套房也有政策优惠。
对于放松限购以外地方政府的救市举措,业内人士认为这与地方经济对房地产依赖分不开,客观上对房产销售肯定是一项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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