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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同曦青春水岸延期近8个月交付反让业主赔钱 

2014年10月14日09:41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10月14日电(唐沰)开发商屡次爽约延期交房,7个多月的赔付款不仅没如约拿到还要倒赔开发商违约金,南京市江宁同曦青春水岸业主为此事连国庆长假都过得颇为闹心。

开发商却表示,交付延期是因为部分业主没有按期交首付款所致,这部分业主甚至还需要倒赔开发商违约金。对此,律师建议,面对如此高额的不公平赔款细则,业主可向人民法院上诉申请调整赔款标准。

延期交房近8个月 开发商拒绝赔偿

同曦青春水岸业主章女士(化名)告诉人民网记者,她于2012年购置了同曦青春水岸的一套房,合同内规定开发商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交付房源,然而开发商屡次爽约一拖再拖,直至2014年7月26日才正式交房。

同曦青春水岸业主提供的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因延期交房需向业主支付0.8元/天/平方米的赔偿金,由此章女士应该在15日内收到开发商支付的1.2万元赔款。但是截至目前,章女士根本没有收到这笔款项,同时未获得赔偿的还有200多户该项目业主。

开发商方面则解释:“本批一共交付约370户业主,其中这200多户业主不一定全能拿到赔款,因为这些业主由于贷款等问题首付迟交了,要扣款,有的业主甚至还需要倒赔开发商违约金。”

业主遭遇霸王条款 赔偿标准相差7倍

“开发商迟了7个月零26天,该赔我1.2万元;我就迟交了房款13天,就被扣了4000元左右,这比例不大对吧?”购房者纷纷表示根本不能接受合同中的赔偿标准。据了解,类似同曦青春水岸长时间延期,还以业主首付延迟让业主“倒赔”的事件在南京楼市十分罕见。

人民网记者查阅合同发现,开发商延迟交付商品房,按0.8元/天/平方米标准计算,向业主支付延迟期间的违约金;业主延迟支付合同价款,按照总房款的日万分之五计算,每超过一个月,业主应加倍向开发商支付到期房款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以一套90平米总价百万的房屋计算,业主因首付款延迟需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而开发商延期交房只需赔付72元/天。如此算来,双方日赔款金额相差近7倍。

业主还表示,因为贷款而延期交首付的责任不应由业主承担。“银行全是开发商指定的,开发商指定的银行不能如期下款,让我们业主赔偿这有道理吗?开发商根本不允许我们自己找银行。”业主们表示,他们将继续维权,一定要把开发商是怎么利用“霸王”条款吞掉业主延期赔偿款的事情弄清楚。

人民网记者就此事致电南京同曦房地产销售部总经理杨红珍,得到的回复是:“延迟交房与迟延付款对于双方造成的损失不一样,相比之下迟延付款对于开发商产生的影响和损失更多一些,自然两者赔款比例也不同。”

对此,江苏志仁律师事务所封顶律师表示,面对如此高额的不公平赔款细则,业主可向人民法院上诉申请调整赔款标准,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关于同曦青春水岸延期交房却反让业主赔偿事宜,人民网房产将持续关注。

(责编:孙红丽、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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