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山西省运城市相关部门获悉,从即日起该市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用两年时间分4个阶段对该市范围内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整治。
第一是自查自纠阶段,从2014年9月至10月。该市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工作。第二阶段为实施检查阶段,第三阶段为督察阶段。这两个阶段将从2014年11月延伸至2016年6月。在这两个阶段中,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季度(每月)对本地建筑工程项目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排查中对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及群众举报的项目,将列为检查重点。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和项目,将重点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第四阶段为总结分析阶段。
在整治期间,运城市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100%开展检查。在自查自纠阶段,企业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的,不追究责任。在全面检查阶段,对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多次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惩处。每个项目要建立检查人员登记制度,对不负责任,严重失职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对2014年10月后新开工的项目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上限从重处理。
姜桦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