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三角地区,珠海是目前唯一仍未强制征收维修金的地方。但21日,记者从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获悉,预计今年底珠海市法制局将发布相关法规,新楼盘将开始强制征收维修资金,现已正对专户监管银行进行招标。
2007年,珠海市物业管理处出台通知,采取“一事一筹”的方式解决共有物业维修需要的资金问题。
而今年9月10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召开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工作座谈会,新建商品房将强制性缴纳维修金,并通知“实施之日起销售、或者在实施之前已销售但尚未办理收楼手续的物业项目,由开发建设单位先缴交首期维修资金,在销售或交楼的时候,开发建设单位再向买受人收取首期维修资金。”
按照上个月座谈会透露的信息,珠海不配电梯住宅每平方米缴交维修资金90元,配置电梯的住宅及非住宅每平方米110元。这一收费标准,在座谈会中就引起争议。市民代表在座谈会上指出,珠海的物业维修资金比广州还高,而2013年珠海的职工平均工资比广州少千余元。据了解,维修资金广州标准是非电梯房77元/平方米。
珠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维修资金就像公积金,是用在市民身上的,交得多也是市民自己的,政府部门对其使用进行监管。该负责人还表示,在召开座谈会之后,会将公众意见、座谈会内容以及通过网站征集的市民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再根据收集过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相应修改,预计今年底会发布正式规定。
(黄珏)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