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农民承包地权益是土改前提
不过,记者注意到,尽管当前不少观点表示希望土地改革的步子快一些、改革的范围大一些。但从中央到部委有关负责人表态看,基调是稳健为主,不搞急于求成。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土地改革要坚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改革原则。土地改革要坚决按中央的统一部署推进,不搞大轰大嗡、急于求成,切实做到谋定而后动。“守住底线就是不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依法保障农民的承包地权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是为了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不是为了解决城市建设的用地指标,不是让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盖房子,也不是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去圈地。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把握好三个限定词,就是‘经营性’、‘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允许入市的只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出让、租赁、入股,不是所有的农村建设用地都可以自由入市。”韩长赋说。
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后,市场上一时间出现所谓“农地入市”的舆论热潮,多位农业专家认为,其中有很多误读之处。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表示,个别地方政府在工商资本要挟下,通过流转把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承包出去,这直接导致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被“开除出局”,让农民与土地市场化收益绝缘。
“过去,大多数农民并没有得到集体资产价值上涨的好处,主要原因是集体资产被少数村干部私自、不规范地处置和交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部一位研究员指出,农村土地改革的正确方向应该是,农村土地和集体资产有一个合法实现财产价值的渠道,保证农地的财产价值不被少数人吞掉,让集体资产在阳光下交易,让集体组织成员公平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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