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4年,地方“两会”陆续召开。在北京、 山东、湖南、海南等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化农村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鼓励承包土地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成为热点。农业专家表示,在各地土地流转的热潮中,要警惕农民权益边缘化,要切实做到土地制度改革“谋定而后动”。
放活土地经营权 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山东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农村改革。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体系。
“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农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继续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山东省省长郭树清代表省政府作报告时表示。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北京市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承包土地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推进农用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湖南省也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切实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推动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海南作为改革的先锋营,正在加快土地流转试点探索,大力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海南省政府正在审议中的《海南省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提出,经批准纳入流转试点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自主开发经营,用于旅游、农贸市场、标准厂房等非农业建设。
安徽省2013年底也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土地确权登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试点改革措施。
记者还获悉,土地制度改革已成为国土资源部等部委2014年改革工作的重点。据权威消息人士透露,当前国土资源部正在酝酿多项土地改革制度,这些制度将从今年起陆续出台,并使今年的土地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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