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后说法
胡北安的双面戏演得“很高”,在住户面前演的是出谋划策全力帮忙的温情戏,在政府面前演的是被“刁民”缠困急需帮扶的苦情戏。而剧终总是以政府“慷慨”解囊“普度众生”,拆迁员却是中饱私囊暗中窃喜,而原本善良朴实的本分住户如得知高举公共利益背后却是虚妄之徒从中渔利,失望之情可想而知。
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从法理上讲出于公共利益征收,应由政府主导,包括被征收人在内的所有人都是受益者。在征收补偿落实中,应适时完成拆迁员角色转换,使其从以前带有蒙骗色彩的“拔钉者”,转换为宣讲规则的服务者,从而有效引导民众对公共事业的支持。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认为,应制定详细、统一的困难补偿标准,如残疾、大病等。细化非正式房认定程序、补偿标准,并公开公示各拆迁户的具体情况及补偿标准、补偿数额,做到面对面而不背靠背。增加补偿透明度是减少住户对立情绪的关键,透明化的操作可以使大家的关心点集中在对公共利益实现上,而不是仅仅把补偿看作一个一夜暴富的机会。(马菲菲 高锋 柳宗 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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