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上海市房管局通报了两起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散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的典型案例。
其中,针对媒体曝光的松江区“金地艺境”开盘期间出现将期房挂牌出售问题,所在区房管局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违规经纪企业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并停止网上签约资格,记入信用档案。
购房人骗取资格被判处拘役
2012年7月,市房管局对普陀区某楼盘检查时发现,部分购房人涉嫌提供伪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骗取购房资格。市房管局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涉嫌伪造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并移请公安部门对造假行为作了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实,涉案人刘某系上海贤承投资管理事务所员工,非法刻制了某区外地劳动力管理所承包业务受理专用章1枚,以事务所名义与非本市户籍人员建立虚假用工关系,并补缴社会保险;非法刻制了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供资料专用章1枚,用于伪造《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金情况》,供他人在本市违规购房。
刘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刘某最终被判处拘役,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同时,对提供伪造证明材料的50余户购房人,房管部门也作出了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处理。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