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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房地产税加快立法与先试先行不矛盾【3】

2014年02月21日07:15    来源:中国证券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贾康:房地产税加快立法与先试先行不矛盾

  房地产税改革不应千篇一律

  在全面改革取向下,在争取使房地产这个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支柱性产业,更健康地在市场经济通盘发展中发挥它应有作用的过程中,既要把握大的方向,掌握好基本趋势和基本逻辑,又要注重国情、阶段特点,注重务实可行。中国人一向推崇“明道取势”,就是要对客观趋势和基本逻辑首先有一个非常清醒的正确的判断。当下的全面改革新阶段中,构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现代市场体系,是现代国家治理必须完成的改革攻坚任务,在这样一个基本依据之上,要注意房地产市场有它的特殊性,就是要在住房“保障轨”上得到有效供给的同时,才能在“市场轨”上得到健全的发展。但是大的改革方向是以经济手段为主调控房地产市场,经济调控手段里必须包括现代税制,包括现代税制里的直接税——房地产税。在“明道取势”的同时,必须又要务实可行,要讲“精术致用”。也就是说,需要推进的这套房地产税改革方案,必须带有什么样的务实特征

  第一,需要清醒地看到,房地产税改革方向已经锁定。虽然有这么多争议,有强烈的不同意见,但从中央历次文件一直延伸到三中全会决定的内在逻辑,改革是需要往前推进的,此项改革已“箭在弦上”。

  第二,房地产税的推出“要特别地慎重”,房地产税制建设,即住房保有环节从无到有要建立的一个直接税——财产税(名称也可能是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等),应该是坚持“调节高端”的原则,而不能够简单照搬美国那种“普遍征收”模式。应当把这一信息尽快在决策管理层面加以确立,让全社会吃定心丸,否则改革推进,不能体现应有的务实精神。

  第三,怎么调节高端这就应该鼓励更多开明、理性的讨论。比如说,在必须澄清的法理依据问题、允许各地有差异性的问题等,都力求得到实事求是的、中肯的分析阐明,具体界限的把握还必须在技术路线方面允许大家发表不同的意见:是第一套房算作免税的对象还是人均一定标准作为免税对象独立别墅是重庆的试点方案所涉及的单独处理的存连但给出180平方米的起征点这就是“调节高端”要领的具体化设计。这种具体数量的设计,改革推行中对各地并不应要求千篇一律。因为各地在地方税概念之下,应该留出有弹性的选择空间,但方案设计的内核却是有共性的。应该在凝聚基本社会共识的基础上,抓住渐进动态过程,优化立法,推进改革攻坚程序,力求深化改革不动摇不放松不虚飘。这也是整个社会、全体人民群众,经受走向现代国家的历史性考验所必须面对的改革任务。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编:孙红丽、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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