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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历史建筑“活”起来 变“冷藏”为“活化”【2】

练情情

2014年03月25日11:14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让历史建筑“活”起来 变“冷藏”为“活化”

  香港模式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

  文物建筑强调的是保护,目前大多还是“冷藏”式的博物馆保护模式;而历史建筑更强调“活化”,继续利用,服务社会。内地不少城市如今也涌现出一些活化模式,但较多的是单纯由政府主导或纯粹由私人活化的模式,以商业利用为主。香港政府正和非营利组织合作,探索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历史建筑保护道路。

  特区政府发展局于2008年4月成立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负责统筹及推动香港文物的保育与活化工作,并连续推出四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希望运用创意将建筑物转化为独特的文化地标,并采取社会企业的营运模式,注入商业管理元素,务求达到双赢的效果。

  非牟利机构应邀向政府递交活化历史建筑的建议书,需详细说明如何保存有关的历史建筑,并有效发挥其历史价值;就财务可行性而言,社会企业说明应该如何营运;以及如何令社区受惠。若获得支持,政府会拨款翻新建筑,投入使用后政府只收取象征性的租金,前两年政府还可以提供最多500万元港币的运营补贴。

  2008年,香港政府首次将政府所有的7栋历史建筑进行活化,包括前北九龙裁判法院、旧大澳警署、雷春生堂、前荔枝角医院、美荷楼、芳园书室,如今其中六栋历史建筑已陆续启用。

  香港启示:历史建筑应为谁所用?

  对于历史和文物建筑,香港人说得最多的是“保育”和“活化”,不是单纯地保护、保存,还要找到可持续的方式活化更新,让我们这一代和子孙后代均可受惠共享。香港活化历史建筑的案例还有很多,有些法定古迹也获得新的用途,令其能够被公众欣赏和利用,比如原香港富豪的宅邸甘弟棠现为孙中山纪念馆,原教会的伯大尼疗养院现为香港演艺学院。

  启示一:分级保护

  1976年,《香港古物古迹保护条例》颁布,香港目前有105座法定古迹。法定古迹要原貌保留,如果是私人拥有的,政府会安排维修、修复。香港古物古迹办事处于1996年至2000年间,进行了一次全港历史建筑普查,当时记录了大约8800幢建筑物,然后从中挑选了1000多幢文物价值较高的建筑物进行深入调查。

  2009年,香港古物咨询委员会公布了全港1444幢历史建筑,并确定每幢建筑的评级。香港的历史建筑分为三级。历史建筑不同的等级,在活化改建过程中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有些外立面不能改变,有些内部结构也不能改变,有些可以作适当的改变。

  启示二:寻求伙伴

  保育历史建筑,政府势必要花钱。比如香港第一期活化历史伙伴计划,香港财政就预留了10亿元港币经费,单是美荷楼项目,就花了2.2亿元港币。但政府没办法长期承担营运费用。因此,香港政府跟民间合作,选取一些非营利机构,这些机构又发动公众的力量,一起来运营这些历史建筑。政府寻求伙伴的方法被证明行之有效,如今已进行至第四期。

  启示三:多元用途

  历史建筑为谁所用?如果是私人建筑,那肯定由业主说了算。为免历史建筑遭受拆卸重建,香港政府会与业主协商,包括换地和转移发展权益等,来补偿私人业主的损失。自2008年起,政府还会协助已评级的私人历史建筑的业主进行修葺和定期保养工程。

  如果是政府拥有的历史建筑,政府在活化这些建筑时,社会价值会成为主要的考量标准。目前香港活化历史建筑的项目,几乎都是用作学校、医院、旅社、博物馆、生活馆、创意馆。旧大澳警署如今被活化为一间四星级酒店,当时就有人提出认为其不够亲民,这主要是考虑当地缺少地标建筑来发展旅游业,这间四星级酒店也承诺盈利后会回馈社区。

  启示四:历史导赏

  这些历史建筑变为学校、诊所、旅社,那普通公众还能去参观吗?可以,而且还有免费讲解。你只需要先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约一个导赏服务,就会有工作人员或义工为你提供讲解。比如,记者去参观前北九龙裁判法庭,第一次没有预约,只能独自参观二楼的艺术展和图书馆。第二次通过网络预约了导赏,工作人员杨先生带我参观整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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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晔、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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