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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富力金港城房产证难办 疑未缴清土地出让违约金

2014年04月09日00:00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广州富力金港城房产证难办 疑未缴清土地出让违约金

  近日,新华网接到富力金港城业主反映,房子住了好几年,可房产证就是迟迟办不下来,“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要拖上三四年,甚至更长时间。”眼看合同日期已到,业主致电花都房管局询问办理进度,得到的说法是:“富力未缴清土地出让金,不能办理。”

  收楼逾两年 未取得房产证

  由于工作调动,富力金港城业主张先生(化名)希望将房子尽快卖出去,好在异地重新置业,可他至今还未取得房产证。

  2011年1月张先生购买了富力金港城第七期住宅,并于同年11月收楼,收楼以后工作人员称办理房产证需等待通知。

  “2011年11月26日收楼后,一直未收到任何通知,直到去年9月终于通知我去交契税等相关办理材料,而后再无音讯。”张先生告诉记者。

  随后他向记者出示了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合同中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210个工作日内(不超过210个工作日)到房地产登记机构为乙方办妥产权登记,并将以乙方为产权人的房地产权证交付乙方。”

  同时,合同中还提到:“同种情况下,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办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甲方应自预期之日的次日开始,每日按该商品房总价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预期达到120日的,则乙方有权在该120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如果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张先生已经达到了索赔条件并可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在该份合同之后开发商又制定了另一个“补充协议”。其协议内容将原来的210个工作日改为了730日,而逾期赔偿的标准也有原来的0.05%降至0.01%。

  协议的改动,让张先生苦等了两年。但两年期限已过,仍连房产证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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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沰、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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