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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实录:刘俊海解读新《消法》对家居行业的影响【4】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近20年来首次大的修改。对比修改前后的条款,新的《消法》热点、亮点在哪里?我们该如何操作?今天我们请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给我们一一解答。
2014年03月10日16:31    来源:人民网-家居频道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访谈实录:刘俊海解读新《消法》对家居行业的影响

    主持人:除了这部分消费者受到精神损害的困扰之外,还有一些事情也困扰着我们,比如个人信息的泄漏,有网友说我要装修房子,打给装修公司,之后会不断接到其他装修公司的电话。在生活当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如何保护呢?

    刘俊海:应当说保护消费者公民的个人信息,尤其是消费者隐私信息,也是我们新《消法》向消费者倾斜,全面建设消费者相信社会的一个重要措施。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时代,所以信息非常容易泄漏,包括买保险、买车、买房、买机票时,甚至是发邮件时,甚至是网上支付时,都可能会发生隐私信息的泄漏,所以我们新《消法》旗帜鲜明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特别是隐私信息,依法不受任何侵害。如果一些企业的确需要搜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时,一定要事先向消费者说明,而且要获得消费者明确的同意,而且得公布你搜集和使用的规则,有了消费者的授权,有了消费者对你搜集规则,还有搜集和使用目的的知情权,搜集和使用行为才算合法。

    现在还有第二种情况,企业不光自己搜集和使用,比如医院为了患者后续的治疗,需要搜集消费者的一些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年龄、血型、婚姻状况、职业、身分证号码、医保号码等等。但是把这个信息转让给第三方,卖给其他的企业,比如卖房子的中介机构,必须获得消费者同意,如果消费者授权给你卖给别人,当然没问题,但如果消费者没有同意,你还把这些信息卖给别人,这本身就是侵权行为。这个问题现在比较严重,另外与消费者隐私相关的一件事就是消费者经常接到一些垃圾邮件、垃圾短信、垃圾微信和消费者隐私泄漏是有密切关联的,如果没有隐私的泄漏,也没有垃圾邮件、垃圾电话、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的进入,所以新《消法》一边保护消费者的公民个人信息权利,包括隐私权利,同时也禁止任何人未经消费者同意向他发送垃圾广告。

    我个人觉得,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要凝聚共识,一方面教育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尊重消费者隐私权,如果有人胆大妄为,敢于以身试法,一定要同时起用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来追求不法者的责任,让他疼痛难忍,让他心里头案子发誓下次再也不泄漏隐私了,再也不敢打骚扰电话了。

    我个人建议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当中,最重要的是民事责任,因为行政罚款进国库,和消费者本身没有直接关联,而直接赔偿消费者的是成本低效果最好的一个、隐私泄漏的治理措施,我建议可以参照对惩罚性赔偿的保底条款,只要有欺诈行为,最少赔消费者500块钱,我个人建议发一条垃圾短信,打一个骚扰电话,至少对被害的消费者承担500块钱赔偿责任,如果消费者收到10条垃圾短信就可以赚5000。我们还可以采取倒逼、追溯的制度,谁打电话,这个打电话的人就被哪个公司所以雇佣,你就承担赔偿责任,你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你再到找的前任进行赔偿,你说我是被别的公司雇的,那好办,你再向你的前任追查,能不能追回来是你的问题。但是我觉得态度一定要明确,一定要提高失信成本,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成本,提高商家的违法成本,同时还得降低违法的收益,还要提高消费者维权的收益。

    主持人:最后一个问题,现在“两会”期间,房地产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现在网络很发达,房地产家居电商平台也很火热,这些是否纳入了新《消法》的保障体系?这是和我们息息相关,毕竟也都是比较大件的东西。

    刘俊海: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现在开始网上卖房了,网上卖家具也很普遍。我谈三点想法,一是第三方交易平台,比如淘宝网,应该进一步承担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为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因为第三方交易平台虽然也是企业,但是我个人认为权利和责任应当是成正比的,利益和风险应当成正比。作为广大消费者的受托人和代理人,第三方交易平台有对电商进行监管的权利,也有进行监管的义务。为什么有监管的权利?一是因为电商是你第三方交易平台选择的。一家一家的企业的产品合格不合格没有时间记载,也没有考察过。二是第三交易平台交易规则是平台开发的。三是电商来了之后,他在经营过程中有没有失信的行为,有没有卖假货的行为,第三方平台比谁都明白,所以也有自律监管的能力。他又是广大消费者的受托人,当然也有为消费者站岗、放哨的职责了。

    现在很多企业,包括消费者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我希望第三交易平台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第二个建议,退货难的问题,索赔难的问题,我建议交易平台和电商进一步扩大消费者退货的范围,比如把七天改成十天、十四天,比如退货费也由商家来承担。

    第三是索赔的时候,如果说电商没有偿付能力,虽然平台也能够提供电商的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你找到他就是个体工商户,最后已经破产了怎么办?所以我希望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平台先替点上承担赔偿责任,然后电商去追查,如果平台都追查不回来,让消费者追偿电商,那更不公平。毕竟平台向电商收取一定的保证金,有足够的监管手段,所以我个人认为,只要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承担对消费者把关、放哨的责任,能够进一步健全无形退货的制度,建立先行赔付的制度,特别是加强对电商的自律监管,我们就可以寻求电商、交易平台和消费者三方利益多赢、共享、诚信信用公平公正的、现代的盈利模式,就可以实现消费者放心消费、企业诚信经营的中国梦。

    主持人:非常感谢刘教授来到我们的节目,就网友关心新《消法》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如果各位网友对新《消法》还有问题的话,也欢迎大家给我们节目留言,对新《消法》的问题再进行解读。今天非常感谢刘教授来到人民网演播室接受我们的采访,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再见。

    刘俊海: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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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沰、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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