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麦村
1000亩左右征地无批文
2013年12月9日下午2时,暗访组来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麦村。进村后,暗访组随机向村民了解该村的村务情况。这时,许多村民闻声而来,纷纷争抢着反映问题。大家反映最多的还是村里土地被卖而村民却得不到应有补偿一事。有村民说,他看过报纸,“相关部门批了400亩地的土地出让项目,村里却卖了1400多亩”。
村民们反映,2009年下半年,当地镇政府以浦项项目落户该村为由,向麦村征地。然而,4年之后,他们最终发现,当年土地被超量征收。令村民更加不满的是,当初征地时,有关部门应允他们保留征用地的15%作为留用地,面积有200多亩,但至今这一承诺也没有兑现。
带着村民的疑问,暗访组来到麦村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委会书记麦肯祥说,当时镇政府确实告知征地是为了浦项项目,当时也仅下发了一份征地协议书。
事后,暗访组收到杏坛镇镇政府提供的征地批文。不过,这个批文显示,合法征地的面积只有27公顷,约计400多亩。至于其它1000亩左右的征地,究竟有何依据?哪个部门予以批准?该镇镇政府并未提供相关的文件予以证实。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草朗村
耕地被租去搞绿化
暗访组在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草朗村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栏上看到,除了干部工资补贴没有公示之外,有关资金、资产、资源以及重大事项等方面的公示都比较清晰具体,甚至连租赁合同也是一览无遗。
村务不断创新、不断规范,但是仍有部分村民指出了该村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他们告诉暗访人员,村里的信息发布电子屏长年闲置,而且近些年基本农田租赁上出现的问题也没有得到纠正。一位村民说,村农田保护区的一块水田被村里租给了一位商人搞绿化。
村民反映的这一问题得到村委会书记韦国茂的证实,但韦国茂认为:“反正搞绿化,没有违反农田保护规定。”
其后,暗访人员在该块土地的租赁合同上看到,其中有条款写明:“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随便改变耕地的耕地功能。”究竟承包商改变基本农田的耕地性质,开展绿化种植,是否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呢?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国土管理所的吴副主任说,文件上是不允许的,但是实际操作上,如果不让他改,谁会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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