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阻力不断
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理,一方面中央早有相关处置办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采取行动落实执行,土地闲置现象却依然难以遏制。
广东惠州市国土局一位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地方已经对当地的土地闲置情况进行调研,有一份详细的统计数据以及其背后原因的调研报告,也曾对数十家企业下发闲置土地处理通知,主要以罚款为主。
广州有关查处闲置土地的官方数据仅截至2012年底,从2010年开始至2012年底,共查处闲置土地468宗。
事实上,经相关部门从严执行查处,一些项目的确得到清理,开发商主动提交规划或恢复动工。
然而,处置效果不彰的现象仍较为普遍。
上述惠州市国土局人士称,在处理过程中,不少企业宁愿接受罚款也不动工。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4年前出现在国土部土地闲置“黑名单”的广州多宗项目中,大部分开发商在“囤地”期间每年都缴土地闲置费,有些甚至缴了十几年,每年上百万元不等。正是有着这层补缴土地闲置费的关系,每当政府提出有意向把土地收回去,也容易遭到开发商的抵抗。
此外,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项目以所陷入法律纷争并未得到解决为由,从而拖延动工日期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与此同时,这些理由也得到地方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的认可,在面对记者关于执法进度的提问时,这些部门多数以“存在纠纷期间,不利于执法”的说法回应。
事实上,闲置理由中的“法律纠纷”,藏有不少“猫腻”,不乏存在开发商故意制造纠纷假象,或者延迟处理纠纷,让土地闲置得到“庇护”。
但闲置土地的形成不完全是开发商的责任,政府在土地闲置现象难遏制的过程中也难推其责。其中,在一些征地、出让土地、规划审批等相关程序上,个别官员在早年曾主导的审批在后期被发现出现纰漏,却无法追究,导致项目的相关处理手续不了了之。
“部分地方政府担心严惩囤地开发商,或将影响当地的招商引资。多年来投资在GDP占比过大的经济结构一直未有改变,那些出手阔绰的企业往往被地方政府视为座上宾。而‘两年不开发收回的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弹性空间很大,成为可松可紧的橡皮筋政策。”一位业内人士说。
海南省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武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市今年6月底之前要处理闲置土地30宗,只有4宗是企业原因,其余均为政府原因。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而如果是政府原因,则不会被收回。同样是闲置土地重灾区的海南万宁市也面临类似的问题,只有占总量不到14%的闲置土地为企业原因,其余均无法处理。
广州郊区的一宗闲置别墅项目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政府在早年规划整片区建筑容积率和限高标准时出现勘察有误的问题,导致该项目实际可建设的规模整体“缩水”,远低于当初出让土地时的标准,导致项目屡次无法通过相关规划审批,一再延期。
对于自10月开启的用地专项督察,国土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表示,专项督察的前提是以问题为导向,在了解批而未供和土地闲置情况之时,也要了解闲置的原因,并将就此强化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监管。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