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房产>>滚动播报

金隅嘉业滥发小广告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

2014年03月19日07:28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城管住建委首次联合训诫开发商滥发小广告

  本报讯(通讯员 吴熙)昨日,市城管执法局和市住建委首度联合执法,对位于通州土桥周边的金隅花石匠楼盘的开发商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门训诫。金隅嘉业因其分销单位雇人在地铁站周边非法散发小广告而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此次执法是今年1月市城管执法局和市住建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涉及非法小广告问题联动执法的工作意见》以来,两个部门首次联合训诫。

  金隅花石匠项目的营销总监表示,他们并不知道楼盘是通过非法小广告的形式做的销售宣传,“我们是代理销售,代理销售又找了一家分销单位,结果分销单位印了小广告。”他称,接到城管通知后已与分销单位解除了合同。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应在合同中约束营销行为,对代理销售明确要求。该开发商也承诺再与代理公司签订协议时,会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不能散发小广告的内容。

  联合训诫后,执法人员又下达了约谈通知单,对该案件进一步调查。按照相关法规,这种有组织进行小广告散发的单位将被处以1万元到10万元的罚款,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万元到50万元的罚款。同时,城管执法部门会利用与住建部门的联动机制,在动态监管平台上对企业进行记分处理。

  据统计,自今年2月非法小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城管执法部门整治小广告乱点7400余个;训诫违法相对人218人次,约谈、处罚违法企业22家;查抄小广告窝点23个,收缴非法小广告25万余张;向公安机关移送小广告线索245条;发动志愿者近2000人次,清理小广告近7万张。

(来源:北京日报)

(责编:尹晶晶、孙红丽)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