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渗水
地面起沙
墙体剥落
业主投诉小区楼巴班次“货不对板”
30名业主联名投诉“墙体剥落屋顶渗水车库地面起沙”,开发商声称:绝对不存在质量问题
近日,广州番禺区诺德名都的30名业主,就小区的建筑质量等问题向羊城晚报记者报料。羊城晚报联合南方电视台记者共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暗访,发现诺德名都毛坯房墙体表面松散,用小锤轻敲就能敲掉砂浆块,而地下停车场的水泥地面也严重起沙。另外,业主还透露,顶楼频频渗水;原本宣称有楼巴最后也“货不对板”。
对此,诺德名都开发商昨日回应称,项目建筑质量没有问题。有关人士还强调:“项目如果有质量问题就不可能顺利交付。投诉房屋有问题的仅仅是少数人,目前正在沟通处理。”
而律师认为,业主如果要切实维权,需要找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采取法律途径。
记者调查
问题1:墙体竟能敲碎砂浆墙面
上周,记者一行以业主朋友的身份,来到番禺诺德名都四座二号梯的一个毛坯房单位。业主张先生拿着一把普通的小锤子在墙壁底部轻轻敲击,只见水泥砂浆墙面立即掉下一块块已经凝固的砂浆和一些沙子。随行的一位有丰富经验的建筑行业人士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开发商建房时使用的水泥、沙还有砂浆王(注:混凝土外加剂)的配比不一样,水泥的含量严重不够。”
诺德名都的多位业主向羊城晚报记者透露,自己家的墙壁也是这个样子。记者试着用小锤的木柄去划了一下墙体,不需用力便能够在墙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专业人士称,水泥含量不足会造成砂浆墙表松散,更重要的是在业主进行装修时,很容易出现瓷砖粘不牢的情况。多位业主反映,自家刚刚装修完不久,洗手台、厨房的瓷砖就开始脱落了,墙壁也开始鼓起来。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公共区域。记者随机在小区的多面墙体上敲了一下,果然多数墙体都发出空鼓的“咚咚”声。专业人士称:“这样的墙壁,一打孔瓷砖就会裂开。”
问题2:地下车库地面严重起沙
不仅是房屋墙面松散,业主们告诉记者,停车场地面也跟房屋墙面一样“脆弱”。记者跟随几位业主来到诺德名都的地下车库。刚一进车库,就看到停放在里面的几辆车,车身蒙了一层厚厚的灰土。业主指着地面说:“你看这地面全是砂土,根本不像水泥地面应有的样子。”记者看到,地下车库大部分地面都是小沙子和尘土混合在一起,最厚的地方甚至有一个指甲盖的厚度。
为什么封闭式的地下车库也有这么多灰尘?“这是施工工艺有问题。地面本来是应该用地坪漆(注:停车场地面常用的一种聚合物面层材
料),但开发商并未按照要求做。”前文提及的具有工程建筑行业经验的人士说。目前,诺德名都地下车库采用的是水泥收光地面。“现在的问题就是质量不行,车一压一磨就容易起沙。”业主说。
“把车停在这,平均每两天就要洗一次车。”一位业主气愤地说,之前业主曾集体向开发商反映该问题,但开发商仅仅对地面进行了清洗。
问题3:屋顶墙体出现渗水
除了上述问题,让业主烦不胜烦的还有多处出现的渗水现象。在地下车库的一个角落,记者发现房顶已经被水浸得发黄,地面都是湿的。在诺德名都五座的大堂房顶,同样有渗水现象。
然而公共区域渗水或许还可以容忍,一位家住顶楼的李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家的房顶也渗水。李小姐说:“在收楼后,我们渐渐发现客厅的天花板、厨房、飘台都有渗水的痕迹。”不只是李小姐,在记者获得的一份名为《水漫金山湖1号 记雨季诺德名都》的材料中,已经有6位业主在上面签名。
李小姐说,之前他们曾在售楼中心拉横幅投诉,开发商这才以“灌浆”的方式进行修补。“但前后一共抹了五次石灰,还是渗水!”李小姐说,自己已经装修完房子,但现在特别担心广州雨季的来临:“到时候如果还渗水不知道怎么办了。”
开发商回应:
已和业主沟通,质量没有问题
在进行现场调查后,记者拨通了诺德名都开发商——广州里仁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电话。该公司工作人员针对业主的投诉回应称,房屋绝对不存在质量问题。“我们工程经过了监管部门的检测,如果检测不合格,我们肯定无法交付。”
上述人士还称,仅个别用户反映房屋质量有问题,“30个联名投诉的业主中,有1/3都是‘被联名’的,我们打电话过去问,他们都说自家房屋没有大问题。针对业主反映比较多的问题,目前已经在着手解决。”
昨日,羊城晚报记者再次致电报料人,多位报料人对开发商所称的“仅仅是个别问题”的说法非常不赞同,一位报料人表示:“我们反映的问题包括房屋质量、地下车库等都不是个别问题,只是大部分业主都忍气吞声了。”报料人同时也表示,目前开发商已经开始与业主进行沟通,但还没有达成具体协议。
律师提醒:
质量如有问题,业主可以起诉
昨日,记者采访了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马平川律师。他表示:“业主首先需要找建筑质量监管部门做一个房屋质量鉴定,如果确认建筑质量有问题,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或赔偿损失。”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上述规定为解决因建筑质量问题造成的房屋买卖纠纷提供了标准。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