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房产>>滚动播报

物业自治首先要有热心人

2014年03月26日11:14    来源:文汇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物业自治首先要有热心人

  近些年,沪上小区开展物业自治的情况时有出现,且渐成趋势。最常见的原因是物业公司和业主没法就物业费标准达成一致,物业公司因入不敷出而退出。应对“抛盘”局面的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政府托管,实行物业一体化管理;另一类就是业主自治。物业自治如果做好了,能够有效缓解沪上老旧社区的管理矛盾。

  小区实行物业自治,首先要有能自行组织起来的一批社区热心人,他们必须具备服务热情和服务能力,长白街道案例中的“5060”人士就属于这一群体。其次,管理上需要形成一套制度,尤其是那些规模比较大的自治小区。

  实行自治后,小区自行聘用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比起物业公司的聘用人员,前者的聘用成本较低,服务水准通常更符合业主期待,这是很多物业自治小区能有物业管理费节余的原因。但是,目前相关政策法规尚未给予物业自治足够的支持,比如法律规定小区维修基金必须通过物业公司开通,为了符合要求,自治小区必须迂回地采取物业挂靠等做法,这对物业自治来说是很大的不便。

  (上海新华“蓉之林”物业咨询工作室钱仁昌)

(来源:文汇报)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