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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绿之争”再起波澜

融创高管指宋卫平毁约会受惩罚 律师称合同关键在履行

2015年01月05日18:06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月5日电(余燕明) 今日早间,绿城中国(03900.HK)就早前融创中国(01918.HK)声称以155亿元代价收购上海融绿权益事宜发布内幕消息公告,公告中绿城否认双方已就上海融绿出售达成任何实质性协议,融创中国披露的上海融绿权益出售事项系融创中国的单方面行为,绿城中国董事会“对此感到意外”,并已向融创中国发出律师函。

    今天,融创中国也公告短暂停牌以待刊发内幕消息,或也涉及到上海融绿收购事宜。绿城中国在今日刊发公告前也短暂停牌,今起才复牌交易。

    融创中国与绿城中国的股份收购纠纷刚告一段落,瞬间又围绕着两家公司各占50%的上海融绿平台的归属再起争端。

    融创中国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黄书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宋卫平一再毁约,睁眼说瞎话,颠倒黑白,把完全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竟然能够否认,完全失去了节操和底线,会得到市场和法律的惩罚。”

    此前,黄书平被提名担任绿城中国执行董事、执行总经理。而现在,黄书平也仍然是上海融绿平台法定代表人并兼任经理、监事、董事等职。

    在今天绿城中国发布的公告中,其也承认与融创方面在2014年12月18日有条件签署了相关出售事宜的无日期文件,绿城董事会在2014年12月25日也审议出售事项,绿城董事会现在仍然在评估出售事项的条款,但上述文件并未获得绿城方面的审议、同意和批准,因此暂未生效。

    “判定这样一份无日期合同是否生效,关键看双方在合同中相互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已经实际履行。”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玉珍向人民网记者指出,“如果对方已经开始履行签署合同中的相关责任和义务,那么就可以判定无日期合同生效,但是如果双方并未实际履行合同中的约定,那么无日期合同也就无从判定是否生效。所以融创和绿城双方是否实际履行签署合同至关重要。”

    据悉,上海融绿是融创中国的附属公司并与绿城中国各自拥有50%的权益,按照融创中国的公告出售事项,融创中国实际须向绿城房地产支付的收购代价约为78亿元。

2012年6月份,绿城房地产转让名下9家附属公司的50%的股本权益,其中8家附属公司被注入到绿城与融创新成立的合营公司上海融绿。合营公司上海融绿的注册资本达到20亿元,由融创和绿城分别占有50%的权益,其中注入上海融绿的8个附属公司项目总建筑面积接近355万平方米。

    根据融创中国在收购上海融绿事项中公告内容,目前上海融绿持有公司数目已经增加到17个,名下项目累计建筑面积则接近600万平方米,可售楼面面积就超过了519万平方米。今年上半年,绿城中国项目整体销售均价为2.2万元/平方米,即使按照2万元/平方米的销售均价计算,上海融绿的可售货源价值也超过千亿规模。

    上海同策资源研究部的一位分析师则向记者指出,上海融绿大部分项目都集中在上海区域,因此预期销售均价要远超2万元/平方米的水平,上海融绿的项目可售货源价值或许接近两千亿元的规模。

    如果融创中国能够顺利完成对上海融绿的收购,意味着上海融绿名下的所有房地产项目将归属融创,截至今年上半年融创中国的权益建筑面积约为1350万平方米,上海融绿所拥有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到近4成。

    上述同策咨询的分析师进一步指出,就上海融绿而言,其获得并掌握了在上海多个核心区域的重点项目,而且这些项目可售货源部分比重较高,尤其是出于对一线城市的信心,因此预计融创和绿城双方都不会轻易放手。

 

(责编:伍振国、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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