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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违规代理申请公租房将立即查处

宋雨浓

2015年01月06日08:15  来源:华商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违规代理申请公租房将立即查处

  华商报讯 (记者 宋雨浓)近日,咸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会召开。会议传达了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申报资格审查的通知》,并对咸阳市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内容不漏项核查不漏户

  会议指出,确保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也是对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考验。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堵塞漏洞、长效管理,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是否存在违规代理申请、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申请和受理、是否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次公示”等六个检查重点,逐保障对象倒查审查工作环节,切实做到内容不漏项、核查不漏户。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立即纠正,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

  会议还要求,要深入研究保障房分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问题防范处置机制,坚决执行分配政策。

  涉嫌违法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分配管理工作,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省住建厅决定13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省住建厅要求检查各地市是否严格执行“十二五”轮候计划;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应的保障对象条件,是否存在中介机构违规代理申请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渠道申请、受理;是否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制度;是否对已入住的保障对象资格进行定期复核,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是否将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在住房保障网上向社会公开。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追究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立即纠正,并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给予当事人组织处理、政纪处分或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体系健康运行。

  谁能申请公租房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00(含1800)元,单身月收入低于2200(含2200)元;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离异或户口不在城区的单个人员以单身家庭计算,以下均称为申请家庭;

  4.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或个人在本市区内无购房、无自有性住房、无承租单位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如何申请、入住

  1.凡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满18周岁的新就业大中专(职、技校)毕业学生和外来务工、农民进城落户等人员均可申请,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者填报《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家庭、个人收入证明(由工作或社区出具),现住房状况证明等资料,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申请;

  3.外来务工人员无购房,持现所在单位就业证明、收入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在务工单位(私企等同)所在地社区申请;

  4.符合条件的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私企)的职工由单位统一登记造册,提供个人证件、收入及住房证明等资料申请,随后单位集体申请,向驻地办事处报名;

  5.申请人申请后,所在社区集中受理申请,街道办事处(镇)、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依次对申请人资格审核、信息比对、公示审核无误后,待每项公租房交工前一月摇号分配,分批办理入住手续。

  作者:宋雨浓

(责编:唐沰、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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