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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业否认公司破产重组后停牌 董事长辞任触发债务违约

余燕明

2015年01月07日13:35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月7日电 (余燕明)昨日,第一财经日报曝出佳兆业集团董事会在1月6日下午达成“破产重组”意见,并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一切抵质押手续和债权主张暂停”。

  佳兆业集团昨日连夜刊发澄清公告,其称佳兆业集团董事会当日并未举行会议,佳兆业集团也没有通过任何有关集团清盘及重组的决议案。

  在此之前,佳兆业集团陆续收到其位于深圳旧改项目的两名合作伙伴要求退回12亿元资金的撤资通知,深圳项目的两名合作伙伴指称佳兆业集团已经违反合作协议。另外,佳兆业集团本应在2014年底偿还的一笔4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出现违约,这也是国内房企在海外债券市场上的违约首例。

  对于佳兆业集团该笔4亿港元汇丰银行贷款违约事件,其在公告中称前段时间郭氏家族的辞任事项已经触发汇丰银行融资协议下的强制性提前还款条文。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玉珍向记者表示,部分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的文件中,对违约事项或触发提前还款条例中,一般也会对公司董事长辞任此类敏感事件作约定。

  “佳兆业集团董事长的辞任,就会触发债券、贷款等融资的违约事项。此次佳兆业集团的破产重组就是针对公司债务,防止触发大规模提前还款事项。”另一位熟悉香港上市公司的法律人士分析,“佳兆业破产重组后会提出重组方案,短时间内延期归还债务,暂停支付股息和本金,只付利息。”

  根据佳兆业集团的公告,到2015年1月5日,佳兆业集团年期届满到期应付的负债接近8亿元。不过,佳兆业集团表示,除了上述撤资通知及海外债券违约外,暂无接获任何债权人的还款通知或要求。

  根据佳兆业集团2014年中期财报,佳兆业集团当期总借款约为300亿元,其中60亿元将于一年内偿还,190亿元将于两年后五年内偿还,剩下借款在五年后偿还。

  另外,截至去年上半年,在佳兆业集团的债务结构中,共计5款优先票据、一款可换股债券及一款永续债。其中包括一笔总金额10亿元永续债,一笔2015年到期的15亿元可换股债券,一笔2017年到期的2.5亿元的优先票据,一笔2020年到期的5亿美元优先票据,一笔2018年到期的5.5亿美元优先票据,一笔2016年到期的18亿元优先票据以及一笔2019年到期的4亿美元优先票据。

  来自标准普尔的消息,这次佳兆业集团4亿港元汇丰银行贷款违约后,根据交叉违约条款,佳兆业集团投资者现在可以要求立即偿还四分之一的未清偿债券。

  华尔街日报这样描述佳兆业集团海外债券违约后引起的连锁反应:一两家发行方出现债券违约,投资者撤离,推动收益率飙升,发行方无法对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企业在急需资金之际,不得不低价抛售项目和土地;而这将进一步侵蚀投资者信心;问题蔓延开去。

  援引彭博金融的数据,截至昨日,佳兆业集团2016年到期的优先票据买入收益率涨至81%,2017年到期的优先票据买入收益率涨到了54%,在2018年和2020年到期的优先票据也分别涨到了48%。

  同样来自彭博金融的数据,到昨日,佳兆业集团在二级市场多笔海外债券的价格已经滑落。佳兆业集团2015年到期的可换股债券跌至25-34分,2017年到期的优先票据跌到36-39美分,2020年到期的优先票据价格在30-34美分,2018年到期的优先票据维持在34-37美分,2019年到期的优先票据跌到了35-38美分。

  在佳兆业集团业已发行的多款优先票据文件中,约定如果佳兆业集团或附属公司拖欠应当偿还债务本金总额最低为500万美元的话,将会触发所发行优先票据的违约事件。另外,在这些优先票据发行文件中,公司或附属公司提出自愿或非自愿的破产、清盘程序,其实也被纳入到触发违约事项条款之中。

  今日早间,佳兆业集团发布澄清公告后已经停牌,有待进一步公告公司进展。

(责编:张心梦、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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