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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郑州二手房开征“差价20%”个税 征收仍分两种

2015年01月20日08:02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传郑州二手房开征“差价20%”个税 征收仍分两种

  传郑州二手房开征“差价20%”个税知情人士表示能查到房屋原价格的按“差价20%”缴无法查到房屋原价格

  二手房交易个税仍可按1%缴

  河南商报记者邓飞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个税咋交?昨日,有消息称,郑州已开始严格执行“差价的20%”政策。

  河南商报记者多方求证得知,目前,“总房价的1%”和“差价的20%”两种执行情况都存在,但是,税务系统已经升级,后者是趋势。

  求证1

  开征“差价20%”个税?郑州已执行

  昨日,有消息称,本月8日起,由于郑州市税务系统已经升级,所以,对于能查到房屋原来交易价格的房子,在上市交易时,严格按照“差价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即便纳税人的房子原始发票丢失,仍能通过系统查询房屋原来交易价格。

  消息传开后,有读者向河南商报记者询问,市区里的老房子也按20%的标准吗?也有人问,郑东新区的房子出手时,前段时间还能按总房款的1%缴纳个税,以后就只能按差价的20%征收了吗?郑东新区农业东路沿线的几家房产中介人士说,郑东新区二手房交易所产生的个税确实严格执行“差价的20%”政策,但“总房价的1%”这个政策还可以执行。

  求证2

  还能按1%缴?目前征收仍分两种

  对于上述消息,昨日,河南商报记者来到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的地税窗口进行求证。其工作人员称,“总房价的1%”这一政策仍然存在,但是,只要在系统上能够查到房屋原来交易价格,就严格按“差价的20%”执行。

  郑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一位主管人士向河南商报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二手房交易必须执行“差价的20%”相关通知,但是,实际上,郑东新区绝大部分二手房交易都执行的是这个规定。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先后联系到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和郑州新区地方税务局,两部门有关人士均表示,目前执行的还是上述“老政策”。对于记者所提到的郑东新区已按“差价的20%”执行,郑州新区地方税务局人士表示,需向业务部门了解情况后再答复。

  昨日,河南省地方税务系统一位内部人士向河南商报记者说,其实,关于二手房交易中所产生的个税,这两种征收办法早已有之。他说,无法查到房屋原来交易价格的,比如房改房,按总房价的1%计征个税。

(责编:唐沰、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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