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讯 昨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门下发通知,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予以放宽。此次新政的出台明确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在此通知发布之前,以北京市为例,市民要想以租房为由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等文件。之前“让公积金用于租房”,看似很美好,但实际遭遇的障碍很多。首先是手续繁杂、要办理支付房租手续,涉及本单位以及税务、房地产交易登记等多个部门。很多地方的登记又不提供电子记录,需要申请人来回跑、递交材料。其次,提取公积金,就要提交租金发票和税金发票,由于很多房东并没有缴纳税金,这也让大量出租屋成了“黑户”。此外,各地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过严,要求租金必须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因此,此前的公积金提取对于租房者来说基本属于“镜中月水中花”。
而此次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放宽,不仅使更多的租房者能够利用公积金解决目前的房租问题,而且在提取材料上的简化,也大大便利了租房者提取流程。根据通知,租住公租房人群,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而租住商品住房的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并且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