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房产
人民网>>房产>>正文

借钱后故意赠与房产哪知被法院撤销赠与

赵方敏

2015年02月05日07:49  来源:上游新闻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借钱后故意赠与房产哪知被法院撤销赠与

  重庆晚报讯

  蔡先生欠下50万元,眼看无力偿还,便偷偷将名下两套房屋赠与女儿,然后称自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哪知,债权人把他告上法庭。近日,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蔡先生恶意逃债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依法撤销房屋赠与行为。

  2009年、2010年,蔡先生的投资公司向刘先生借了50万元,一直未还,2012年5月被刘先生告上法庭。去年2月24日,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这家公司的经营场所已迁移,去向不明,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便依照刘先生的申请,追加公司负责人蔡先生为被执行人。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蔡先生的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蔡先生也无银行存款,名下两套房屋已在2011年赠与女儿,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刘先生认为,蔡先生赠房属于恶意逃债,便起诉要求撤销赠与。

  法院查明,蔡先生在明知公司欠债未还的情况下,将个人房屋赠与女儿,属于逃避债务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恶意,客观上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致使其债权难以实现。据此,法院依法撤销赠与行为。

(责编:张心梦、唐沰)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