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记者昨日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本月18日起,国管公积金调整个人贷款的4项政策。其中,确定贷款额度的个人账户余额划定线,由此前的2万元调整至5万元。
账户余额划定线从2万提至5万
国管公积金发布的这份通知中称,将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支持力度。在当前120万元的北京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内,综合考虑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
通知称,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
业内人士表示,最低额度从2万元调整到5万元,对于刚刚参加工作、公积金月缴存额较低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其能够在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其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一人申请时,审批的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0倍。
此余额划定线为2万元时,如果购房人账户余额低于2万元,那么以2万元的最低限额乘以10倍,可以贷款20万元。而此次调整后,账户余额低于5万元的,按照5万元的最低限额计算,就可以贷款50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的是国管公积金,而北京市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并没有直接关系。
受理单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同时,国管公积金还放宽90平米以上自住房贷款额度,自2月9日起,如果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比照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借款申请人建立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缴存状态,即可申请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此外,国管公积金将实行贷款受理单和限时办结制度。对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受委托银行贷款经办网点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公积金贷款自受理单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因个人原因补充材料的时间)完成审批。
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www.zzz.gov.cn)“个人贷款查询”栏目,或受委托银行贷款经办网点试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查询贷款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