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房产
人民网>>房产>>正文

营业税免征期“5改2” 改善性购房需求将释放

2015年03月30日18:10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3月30日电(卢志坤 孙红丽) 今天下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据悉,利用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来调整楼市早已有之。早在200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将营业税征免年限从原政策中的5年改为2年,而在2011年初,为了平抑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又决定将营业税征免年限从原政策中的2年改为5年。

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财经评论员严跃进表示,财政部此次对营业税全额征收的免征期,由过去的5年转变为2年,这使得住房销售市场得以活跃。过去很多购房者碍于此类住房的营业税成本,只能将此类住房以五年的期限进行持有,这会阻碍住房市场的成交和房产资源的流动。

   而现在改变为两年,使得很多改善性购房者的需求得到积极释放,即可以将部分住房进行抛售,从而换购相应的更大户型的住房。此类税费政策调整的背后,体现了住房市场金融财税政策的优化,对于鼓励市场成交以及市场信心提振是有利好的。

(责编:孙红丽、唐沰)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