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8日电 (余燕明)今日,援引石家庄当地多家媒体消息称,石家庄市政府在今年4月底下发了一份《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这份文件指出石家庄市政府将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全力减少存量”的思路,以杜绝石家庄市新的违法房地产项目产生。
记者尝试向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及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核实这份文件的真实性,未果。
在今年3月中旬,河北省住建厅通报石家庄市违法项目比例超过9成。根据石家庄市自查上报的情况,该市市内四区上报房地产违法建设项目共计540个,其中103个属小产权房,未取得土地证的311个,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的263个,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300个,未取得开工证的366个。
对此,河北省针对当地城建项目违规现象突出等问题,要求河北省各市和地区对2011年以后所有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清查在规划、招投标、开工、预售环节是否存在违法问题。河北省已经开展了针对全省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并预计在今年6月底进行验收。
石家庄已经在加紧对区内的房地产项目和公司进行稽查和巡查。比如,石家庄市房管局在今年4月份已经对43家房地产企业资质进行注销,石家庄已经累计注销了185家房地产企业资质,接下来的两个月时间也将会对石家庄当地上千家房地产企业资质进行抽查。
网上显示的石家庄市政府下发的这份文件显示,“坚决遏制增量”是指当地会强化最严格的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对违法建设实施治理,杜绝新的违法项目产生,而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将予以回填或拆除等;“全力减少存量”则是指发挥政府作用,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完善手续,突出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消化存量,确保违法建设数量逐步递减。
另外,石家庄市政府在这份文件中的具体操作指导上称,应该充分考虑历史遗留问题形势的背景、成因,区分不同项目违法、违规的不同程度,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提出意见,尊重开发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购房群众的合法利益,对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历史遗留项目酌情处理。
“对处于坑槽阶段的项目,按照省要求坚决予以停工,对处于在建阶段的要加快履行处罚、完善手续,对已经入住的要分批次、分阶段逐步推进整改。”网上在传的这份文件进一步显示。
在主要措施方面,这份文件也对加快项目推进、加快手续办理以及落实棚户区改造维稳等工作上做了布置。石家庄市政府还规定在专项整治期间,项目单位以承担回迁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为由,拒不配合整治工作或规避处置处理,导致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并依法依规按上限处罚,同时项目单位不许承担新的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