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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国建筑遭改建 原来楼梯用料被全部拆光

李晓明

2015年05月26日08:41  来源:新闻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上海民国建筑遭改建 原来楼梯用料被全部拆光

   近期,文物建筑遭破坏的现象频频发生,令人痛心。先是外滩百年历史建筑遭“刷脸”,再是北外滩英商班达蛋行旧址被拆除。在长宁区,一栋民国时期建造的历史保护建筑大西别墅也被曝遭到改建,被人为“拔高”了一层。

  昨日,长宁区房管局回应称,将对确认为违法搭建的施工内容进行拆除,同时将召开专家评审会对修缮结果进行全面评审,确保整个修缮向有利于历史建筑保护的方向进行。

  对此,专家呼吁,更好地保护历史建筑应该加重处罚力度,提高罚金上限。

  外墙、窗户位置明显变化

  “延安西路上的17栋大西别墅,其中有一栋‘拔高’了一层,历史建筑能够随便改建吗?”昨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长宁区一栋历史建筑被改建变了模样,不知道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张先生所指的大西别墅位于延安西路1453弄,这个弄堂里一共有17栋别墅。其中一栋别墅一眼看去就显得与众不同,比周围其他别墅高出约1层楼,而且外观颜色和其他别墅也存在较大区别。这栋别墅周围用隔板隔着,还保留着施工痕迹。由于别墅内没有人,无法进入。

  小区一名知情居民介绍,这栋别墅是在去年下半年开始改建的,是私人改建。与改建前相比,整个建筑外墙的颜色、窗户的数量和位置,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不仅是外观变化明显,内部也被改得面目全非,“楼梯本来是东西走向的,现在变成南北走向,原来的楼梯用料也全部拆光。”经过改造,这栋别墅显得“又高又胖”,跟原来的格调完全不一样。

  修缮时破坏了原来结构

  原本17栋大西别墅风格统一,是在民国时期由英商地产公司建造的英式别墅,属于上海市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并被收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按《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规定,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如果要进行施工,必须先向有关部门报批。

  长宁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该历史建筑建于上世纪三十年代,2011年时房屋产权归还个人,去年又转让给了一家公司。去年,区里进行房屋检测时,发现这栋建筑因年代久远需要修缮。“由于是历史保护建筑,修缮前也按规定通报了市文保中心,并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制定了修缮方案。”该负责人表示,当时房管局向业主特别提醒,修缮必须保持历史建筑原有风貌。不过,后来据房管局的调查,该公司将修缮工程委托给了这栋房子原来的私人业主,因为他从小在该房子长大,对这栋房子很熟悉。结果在施工中,该业主增加了一些“私货”,“比如在房子主体和车库之间增加了一个连接体,破坏了原有结构,这个明显属于违法搭建。”

  私人产权也不能私自改建

  对于大西别墅遭改建一事,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王伟强明确指出,对保护建筑私自改建明显属于违法行为,应该要求对方恢复原貌。他说,目前对破坏历史建筑的罚金上限是50万元,尚不足以震慑此类违法行为。

  “只要是历史保护建筑,它的外观和内部构造都不能随意改变,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王伟强教授指出,即使需要对历史保护建筑进行修缮,也只能按照原有的风貌进行修缮。需要先向文化局、规划局、房地局等部门报批,指定完善的修缮方案,审批通过后再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修缮,不能随意改建。

  “即使是私人产权,私自改建历史建筑也违法。”王伟强指出,对于破坏历史建筑行为的处理,基本要求是恢复原状,然后罚款,最高罚款50万元,“这个罚金的上限多年不变,现在看来有点轻了,威慑力不够。我主张重罚,让其倾家荡产,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文物建筑。”

(责编:孙红丽、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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