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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拆除老建筑开发商被罚480万元

夏振彬、陈家源

2015年05月31日17:17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擅自拆除老建筑开发商被罚480万元

  佛山禅城莲升片区汾宁古道近半古建筑4月底被不法拆除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昨日下午,禅城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件处理情况。根据通报,擅自拆除的开发商被处以480万元违约金处罚,并责成复建方案审批通过后2年内完成复建。

  责成2年内完成复建

  本月初,佛山汾宁古道近半古建筑坍塌的消息引发舆论哗然。根据调查结果,老建筑坍塌为开发商人为擅自拆除所致,共有1500平方米建筑坍塌。

  昨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事件处理结果,佛山市国瑞南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国瑞公司”)擅自拆除汾宁路老建筑的行为违反合同规定,经禅城区政府批准,处以480万元违约金处罚。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将责成国瑞公司迅速制定已拆除老建筑的复建方案并报规划、文化等部门审批,并于方案审批通过后2年内完成复建工作;同时,责成国瑞公司与祖庙街道办事处建立共同监管账户,并缴纳2000万元保证金,以保证老建筑复建工作顺利推进并按时完成。

  调查现存69间老建筑

  禅城区委区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汾宁古道老建筑大多建于上世纪30年代。从去年3月起,禅城区规划部门牵头开展了《禅城区历史建筑普查(第一批)和保护研究》的规划编制工作,并制定了推荐历史建筑名单,部分被拆除的老建筑已被纳入上述名单,但尚未完成报批程序。

  “因此按规定,本批被拆除老建筑不属于历史建筑。”该负责人表示,由于被拆除的老建筑处于佛山历史文化名城品字街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因此还是参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国瑞公司作出相关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事发后,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对汾宁路区域现存老建筑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统计表明,目前现存老建筑69间,总建筑面积为10135平方米。

  通报:

  开发商人为擅自拆除

  根据通报,老建筑倒塌事件被认定为人为擅自拆除。据介绍,禅城文体局已经责成国瑞公司按规定程序采取措施对现存老建筑进行抢险加固,保护已拆除建筑的原有基础,并整理保存残留的建筑物构件及建筑材料,并督促国瑞公司加快对已拆除建筑的复建工作,尽快恢复汾宁路历史风貌。

(责编:孙红丽、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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