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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屋顶绿化”面积有上限

姚丽萍

2015年06月17日08:10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申城“屋顶绿化”面积有上限

  一幢新建办公楼,屋顶高度如果不超过50米,屋顶绿化该有多大?或许不得低于建筑占地面积的30%!今天上午,《上海市绿化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屋顶绿化如何既养眼又有规范,修订草案提出“强制性要求”。

  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陆月星介绍,上海作为特大型城市,建筑密度高,环境压力大,绿化发展和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缓解这对矛盾,立体绿化就是不二之选。截至去年,全市立体绿化面积已逾200万平方米。立体绿化不仅有利于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减轻城市雨水排泄压力,净化空气,改善景观;而且可以实现建筑节能、缓解绿化用地矛盾,具有良好的生态价值和经济效益。今后,实施立体绿化的范围和比例,该有怎样的法定规范?修订草案的一种思路是:新建公共建筑中高度不超过50米的平屋顶,要求屋顶绿化不得低于建筑占地面积的30%;中心城内现有公共建筑改建、扩建,也应参照这组数据执行。

  在屋顶之外,城市化地区新建的快速路、轨交、立交桥、过街天桥的桥柱和声屏障,以及道路隔离栏、防汛墙、垃圾箱房等市政共用设施,修订草案同样要求实施立体绿化,但前提是不得影响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

  执行对象:公共建筑

  特指人们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比如,学校、医院、办公楼、影剧院、体育场等,不包括住宅、公寓、宿舍等居住建筑。居住建筑实施立体绿化,涉及公共部位产权和业主意愿,且绿化养护困难,不宜强制推广。

  量化标准:50米、30%

  专家意见提出,考虑到本市建筑高度总体状况、建设养护成本,以及立体绿化空间对公众开放的可行程度,屋顶的高度太高、太低,均不合适——不超过50米,是可行高度。至于“30%”,则基于申城既有立体绿化和国外立体绿化实践。

(责编:王丽芬、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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