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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3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异地贷款陆续推开

杨学莹

2015年08月29日08:46  来源: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山东13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异地贷款陆续推开

  我国放松境外机构、个人在境内购房的限制

  山东13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全省13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异地贷款陆续推开

  □记者 杨学莹 通讯员 朱亚东 报道

  本报济南8月27日讯 今天,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获悉,去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施行以来,我省各市抓紧落实,陆续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提取使用条件,推行异地贷款。除资金非常紧张的青岛市可能暂不上调贷款额度外,今年以来已有13市已上调额度,还有3市近期调整。

  在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13市中,枣庄市、日照市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威海市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原来的二手房最高30万元、20年调整到与新房一致,50万元、30年;潍坊市将贷款额度提高5万元;济宁市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全市执行统一标准,并取消了强制担保收费。

  滨州市将于近期将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由目前的30万/20年提高至40万/30年;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该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或由目前的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方案已拟定,待市住房公积金管委审议通过后发文执行;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淄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目前为40万元,也拟定了调整方案,正在履行程序,待市住房公积金管委审议后进行调整。

  这位工作人员说,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测算,按照住建部要求和我省8月3日公布的《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不低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住房价格按当地统计部门上年度商品住房均价计算。”比如,某市去年商品住房均价为7000元/平米,90平米是63万元,乘以80%就是50.4万元,则该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应低于此数字。

  他说,按我省的《指导意见》,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青岛目前60万元的贷款额度,与其房价比较适应,而且青岛的资金使用率去年已经达到95.3%,运行非常紧张,近期或不再上调贷款额度。

  另外,各地公积金中心也陆续推行异地贷款,放宽提取使用政策,允许租房、物业费、住房维修资金等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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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60万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物业费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8月27日讯 济南市今天出台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从10月15日起至少5年内,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两人及以上和一人缴存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分别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由20万元提高25万元。

  今天由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围绕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统筹使用资金、加强风险防范等四方面,进行了政策调整。

  除了提高贷款额度,济南市取消了省内异地贷款户籍地的限制,在省内其它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济南户籍职工在济南购买普通自住住房(140平方米以下),可向济南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增加了可贷额度计算方式,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保留目前确定方式的基础上,再增加按照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还款能力及连续缴存时间综合确认的计算方式。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济南市还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政策。包括:

  放宽租住商品房提取政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7200元。

  放宽购房提取政策。职工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

  增加物业费提取政策。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

  同时,为提高济南全辖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济南市还将电力、铁路、济钢分中心资金纳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公积金中心与三个分中心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公积金中心本部贷款率超过85%或遇大规模集中贷款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审批,委托分中心发放贷款,贷款收益归分中心所有,风险由公积金中心本部承担。

  风险防控方面,济南市将加大对骗提骗贷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由贷款余额的1%提高到2%。同时设置安全红线,当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及时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据介绍,今年1—7月份,济南市全辖缴存住房公积金90亿元,同比增长12.2%,占全省缴存总额的19.7%;向11587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35.6亿元,同比增长39.5%,占全省总额的15%;11.8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47.8亿元,同比增长11.9%,占全省总额的18.4%;实现增值收益7.7亿元,同比增长84.4%。

(责编:伍振国、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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