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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二手房付30万房款 卖家不按时过户也不退款

2015年10月03日11:16    手机看新闻

主持人:今年6月份,杨女士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且先后向卖房者支付了30万的房款,可事到如今,对方既不按照约定的那样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也不归还这30万的房款。一说起这事,杨女士急得眼泪直流。

杨女士:钱拿不到,房子也拿不到。

记者:今年6月,杨女士通过重庆存量房产公司看上了巴南区土桥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经过几次交涉之后,杨女士与售房者和中介三方签下了协议,杨女士一家也先后向售房者罗先生支付了30万元的购房款。

杨女士:他一直追钱,要求我们在5天之内先交30万,后来的25万就在8月30号以前,交房的时候支付。

记者:合同约定的是8月30日前办理房屋过户,8月下旬开始,杨女士一家就开始联系对方准备去办理过户。

杨女士:结果到了8月底还是找不到人,后来又联系,讲好是9月10号。结果9月10号早上我们打电话还打得通,到了上午9点多,打电话就没人接,最后电话就一直打不通了。

记者:费了不少周折,杨女士最后找到了售房者,对方的答复是,现在他不愿意卖房了。不卖房,那总该把钱退回来吧,可对方又说,这钱暂时还退不了。

杨女士:后来就报了警,他还出了个条子,他说9月30号还钱。到了30号,我们去找他,仍然找不到人。

记者:一直到今天,杨女士的钱还是没有拿回来,房子也买不了。记者发现,按照合同约定,售房者已经构成了违约,按理说,还得向杨女士赔偿违约金才行。但杨女士表示,他根本不敢抱这样的希望。

杨女士:我们没有要求他赔违约金啊,他连本钱都不还。

记者:收钱之后,为何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也不退钱呢。记者陪同杨女士一起,敲开了她想要购买的这套房屋的大门。屋内的这位婆婆表示,房子属于她和儿子共有,而和杨女士交涉的,是他的儿子。

罗先生的母亲:房子是我和儿子两个人的名字,我承认是我的。

记者:现在你们是不是不想卖了?

罗先生的母亲:至于想卖不想卖,我儿子自己承担。钱,是她付给我儿子的。

记者:听到外面的交涉后,售房者罗先生也走出了卧室,给出了这样的解决方案。

罗先生:本来说的是30号过户,他们提前来问,把我问烦了。我给你说了,把国庆节过完了就给你办。

记者:过节后去办过户手续,是这个意思吗?

罗先生:对。别人来当着面说的,我说了就算。

记者:对于这事,重庆存量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售房者罗先生迟迟不履行相关义务,那他们将和杨女士一起,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合法权益。来源: 视界网

(责编:孙红丽、唐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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