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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致外来媳妇被离婚高发【3】

2015年03月19日08:03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拆迁致外来媳妇被离婚高发

  女性主动配合,离婚反遭侵害

  邸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拆迁而引发的离婚纠纷,近些年来在各地一直处于高发的状态。2014年,在新疆,有一对夫妻双方肖某和陈某。二人以为拆迁是按户补偿,为多得一套房屋双方协商“假离婚”。而妻子陈某在得知拆迁是按房屋面积进行补偿后,要求与肖某复婚,却没料到肖某“假戏真做”,拒绝了其提出的复婚请求。两人协议离婚十个月后,陈某将肖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最终,法院驳回陈某的诉请。

  尤其在北上广这样的大都市,房屋拆迁所带来的利益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讲非常巨大。拆迁不仅仅是改善了居住生活环境,而且被拆迁户手中会有一笔“巨款”。一夜暴富的案例屡屡见诸媒体,夫妻、父子、兄弟之间的矛盾都容易因拆迁而激发,尤其女性更容易遭到权益侵犯。

  邸律师表示,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在城市和郊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中,因女性主动配合离婚而造成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时有发生。

  农村外来媳妇,易有信息盲区

  就北京远郊区县的拆迁来讲,是按照农民在册人口数每人享受一定的平方米优惠房及相应的其他补偿费用来进行拆迁补偿的。这种补偿方式容易导致农村女性权益被侵犯。

  近两年来,特别是一些经济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选择娶非京籍女性的家庭,由于农村拆迁而引发的离婚案件在不断增多。邸律师分析认为,在张贴拆迁公告后,户口往往被冻结,禁止户口迁入和迁出,所以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离婚女性和孩子的补偿容易被户主占有。王姐的案例就是典型,男方离婚目的是为了将女方应得的份额占为己有。按照拆迁政策,每个户口有50平方米的优惠房屋,在册人口中有女方和女儿各50平方米,女方离婚孩子跟女方生活的情况下,有100平方米的优惠房屋。女方由于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也不是该户的户主,拆迁人一般不会找女方来谈拆迁补偿事宜,女方一般情况下不会了解到拆迁补偿的相关信息及是否签订拆迁协议及协议的内容等情况。

  这种信息的不对等,容易造成女方误以为没有自己的拆迁补偿。而且,面对家庭的突然变故,女性更多的是选择迅速解决矛盾,离开这个伤心而伤神的地方,这是一种摆脱痛苦的方式。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这种做法却直接帮助男方实现了离婚的目的。

  “了解的越多,对女方越有利”

  邸律师称,仅仅自己接受的此类非京籍女性拆迁离婚纠纷咨询,在2014年下半年至今就有十几起之多。

  女性该如何解决此类问题、避免权益受到侵害?邸律师给出了建议。如果不愿意因此而离婚,女方应该充分的了解拆迁补偿政策,是否有自己的补偿份额,具体应该给多少房屋,多少补偿款项。了解的越多,对女方越有利,对婚姻稳定也越有帮助。

  如果男方有离婚的倾向,女方应该向其表明不离婚的态度,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并积极向男方主张自己的财产权益,在其财产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况下,男方有可能做出妥协。如果女方愿意接受离婚,应该将自己的应得份额在离婚协议中分配清楚。如果已经离婚,要详尽了解是否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如果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可以直接向拆迁人单独主张自己应享有的补偿,已经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向取得女方份额的被拆迁人主张自己的份额。

  邸律师说:“作为女性,面对事情的时候可能没有男性那么理性,尤其是面对自己的家庭和感情问题时会手足无措。人在面对巨大利益的时候,可能会冲昏头脑,只认识利益而不再感恩爱情和亲情。虽然经济飞速发展,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日新月异。女性需要保持与经济的发展同步,紧跟社会发展的脚步。只有具备了相应知识的情况下,才不会被蒙蔽利用。女性需要学会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D175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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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尹晶晶、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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