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疑串通买家低价出售母亲房产被哥哥起诉
庭审结束后,王某生在接受采访时说,想见母亲但妹妹一直不让见。新京报记者 李禹潼 摄
“从2007年开始,一直到母亲2014年底去世,她一直不让我们看望母亲,还瞒着家里人把母亲的房子卖了,老伴因为闯进家里强行收房的人受到了惊吓,没过多久也去世了。这哪像亲妹妹能做的事?我恨她,真的。”
年过六旬的王家兄妹,因为妹妹私自卖掉了已逝母亲名下的住房,被哥哥起诉至法院。哥哥称,房屋的出售价格连市价的一半都不到,怀疑妹妹与买房人恶意串通,严重损害母亲的财产利益。要求撤销这桩交易。
昨天下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公开审理。
妹妹低价私卖母亲房屋
63岁的王某生称,他在家中排行老大,父亲早年去世后,母亲跟着自己生活。后在2007年被妹妹接走照顾,直至2014年底母亲去世。
2013年3月18日,妹妹王某丽隐瞒自己,向居委会申请成为母亲的指定监护人。随后,又向法院提起要求宣告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法院于5月28日作出了宣告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终审判决。
2014年3月13日,王某丽作为母亲的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将母亲位于东城区幸福北里一处52.8平方米的房屋。成交价格106万,每平方米2万。
王某生称,根据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经纪公司答复,卖房时该小区房屋市场价约为每平方米3.8万至5.2万,房屋的市场成交价应在253万至275万之间。
王某生认为,妹妹与胡某某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买卖房屋,恶意串通,严重损害了母亲的财产利益,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某丽和胡某某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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