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即将实施的新政中,放宽了购房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儿媳、女婿、丈母娘等都可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来“帮衬”购房者。
新政策规定,职工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提取人均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读时表示,在目前规定的同一户口直系血亲可购房提取的基础上,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更改为与职工夫妻一方在同一户口即可。职工与配偶分别与各自父母在同一户口的,双方父母皆可提取公积金。职工与儿媳、女婿在同一户口的,儿媳、女婿也可提取公积金,比原政策大大放宽。
支付房租申请材料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出具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职工需提供户籍证明并现场签订《个人婚姻诚信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
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如有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的(因为我市房产信息系统没有这四县(市)房产信息),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