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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区停车费随意涨价 市发改委:基本上无法可依【2】

2015年11月13日08:06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手机看新闻

  ■越秀区金宝怡庭小区的一名业主向王则楚(左一)和孟浩反映停车费涨价的情况。

  ■金宝怡庭小区内贴着 停车费涨价的通知。

  ■金宝怡庭的地下停车场几乎停满了车辆。

  王则楚、孟浩等调研小区停车费涨价问题,直指开发商和物管方“肆意妄为”——

  小区停车位属于配套刚需 收费涨价需征得业主同意

  ■采写:新快报记者 牟晓翼

  ■摄影: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

  广东省发改委483号文发布后,广州多个小区上调停车费,引发矛盾。昨日,一直密切关注此事的省政府参事王则楚、省政协常委孟浩以及知名律师赵绍华三人,相约来到媒体曾集中报道过的广州中山三路金宝怡庭小区,调研停车收费涨价问题,听取业主代表意见。他们为业主出谋划策时表示,小区停车位确实属于配套刚需,不能任由声称拥有产权的开发商任意涨价,而政府部门也必须重新考量483号文出台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保障业主权益。

  昨日下午3时,王则楚等人来到金宝怡庭小区,在业主代表陪同下,详细了解了该小区停车收费涨价问题的由来。业主代表出示了物管方张贴的涨价通知,其中仅以省发改委483号文作为涨价的唯一理由。业主代表还说明,开发商和物管方并没有出示任何产权证明文件,仅张贴了规划文件复印件。详细了解此事后,王则楚等三人纷纷表示,小区开发商和物管方“肆意妄为”。

  王则楚: 没有业委会, 可由业主大会表决决定

  省政府参事王则楚目前身兼荔湾区物业联合会顾问一职,同时还是芳村小区业委会主任。金宝怡庭小区暂时没有成立业委会,对于开发商单方面通知涨价一事,他认为极为不妥。

  “国家发改委确实发文要求放开小区停车场收费价格,省发改委483号文也确实从8月15日开始生效,但这不是开发商涨价的依据,问题不在于涨不涨,而在于必须要征得业主同意。”王则楚当场指出,没有业委会、开发商拥有产权,这些都不是阻碍业主获得知情权和话语权的理由。

  “在这份通知之前,广州市物价部门就曾经出台过规定,要求所有小区专有产权部分的停车位,收费中按照30%的比例缴纳物管费,这部分物管费是用来补贴共有部分物管费用的。从这个基础上讲,专有产权部分的停车位收费涨不涨价,涉及全体业主的利益,就必须征得‘双过半’业主的同意才能进行,否则就是违法的。”王则楚告诉业主,可以自行翻阅广州市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和物管方出具专有产权缴纳物管费的记录。

  王则楚还透露,2000年以前,在广州市所有地下停车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政府都对人防工程部分给予优惠政策;即便不属于人防工程,按照2013年市房管部门下发的产权登记条例,地下车位必须要有15%留作机动车位,所以开发商“拥有全部产权,可以售卖”的说法,根本说不通。

  王则楚表示,小区停车场收费涨价一事,必须经过业主同意,没有业委会,也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形式进行表决。但他也提醒广大业主,对于影响切身利益的事情,一定要积极主动参与,承担义务,置身事外最后受影响的还是自己。

  孟浩:

  停车费涉及民生问题,价格不能疯涨

  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对小区停车费涨价引发诸多社会矛盾一事,表示非常痛心。他建议主管部门正视小区停车位的刚性需求属性,不要一放了之。

  孟浩指出,对于国家发改委放开小区停车费价格的通知,广州市应该做到因地制宜,综合实际情况分步骤实施。“目前的情况是广州寸土寸金,政府不会在兴建大型停车场解决停车难方面投入太多,在这种情况下放开小区停车场收费价格,等于将定价权拱手送给了开发商。”

  孟浩还指出,目前广州大部分小区其实没有业委会之类的业主自治组织,这样一来,国家发改委通知规定的由业委会选聘物美价廉的物管公司,根本无从说起,政府首先应该从各种渠道协助小区成立业委会,再谈价格放开一事。

  “近十来年,政府的规划其实是短视的,没有考虑公共停车场建设,面临现有小区容积率太高的问题。”孟浩指出,随着市民生活水平逐步走向小康,代步车已经成为生活必需品,相应地,小区配套停车场就成为了刚性需求,涉及到民生问题。“现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政府往往把什么都往市场调节上靠,导致民生重点价格一放开就等于疯涨,激化了社会矛盾,背离了改革初衷”。

  赵绍华:

  没有充分竞争,怎体现价格杠杆作用?

  知名律师赵绍华昨日表示,他留意到国家发改委2755号文中,提到过“对具备充分竞争条件”的价格予以放开的字眼。他表示,对于北上广这类一线城市,小区停车场是否具备“充分竞争条件”,值得商榷。

  赵绍华说,一线城市停车位本来就紧张,而不少小区停车需求已经远远供不应求,一个小区的业主也不太可能山长水远跑到周边停车场去停车,号称“具备充分竞争条件”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

  “如果没有充分竞争,又怎么实现放开价格的初衷——通过价格杠杆来调节供求矛盾,使价格处于一个合理水平上?”赵绍华说,广东省发改委匆忙发布483号文,明显不妥当。“现在的情况是,声称拥有车位产权的开发商,对于车位的定价权处于完全垄断地位,其利润几许也不会对业主公开,有业委会的小区尚且可以抗争,没有业主自治组织的小区只能任由宰割。”

  “所以说,小区停车位价格不能一放了之,政府放开后便不管不问,这只会引发激烈矛盾。”赵绍华称,他注意到自8月15日省发改委下发483号文以来,广州不少小区因停车位收费价格上涨一事,导致开发商、物管方和小区业主形成对立面,引发很多激烈的社会矛盾。由此,赵绍华建议政府部门重新考量和制定政策,切实保障小区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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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丽芬、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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