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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擅自选聘新物管 部门:须经业主大会同意【2】

陈丹

2015年11月25日08:53  来源:福州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业委会擅自选聘新物管 部门:须经业主大会同意

  业委会:老物管做不下去所以公开招投标

  香江明珠业委会成立于今年3月15日。业委会林主任说,业委会成立后与中庚物管进行过多次洽谈,对方提出的新收费标准较高,一直没有谈拢,最终与之签了临时协议,决定通过市场竞争确定新的物业管理公司。9月22日,业委会向全体业主正式宣布,小区向社会公开招标物业管理公司。最终,厦门的有朋四方物业公司中标。

  在业委会贴出的《关于物业服务公开招投标的说明》中指出,中庚物管虽然买了标书,但表示经营风险较大,放弃了此次投标,并决定于12月1日撤盘,同时与新物管交接。

  对于是否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林主任表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为了要结束前期物管,因此当时决定在新物管公司招标结果出来后再召开业主大会。此外,很多业主是对老物管不满意,只是换新物管会对违法加盖的业主造成利益损害,所以才有人反对。

  “未经业主大会,业委会无权决定我们去留以及发标书。”中庚物业管理公司的王经理说,公司此前决定撤离,主要是因为业委会提出苛刻条件,如物管公司要交20万元保证金,若违反合同条款,就处罚10%保证金。

  因部分业主挽留,昨日中庚物管并未答应撤离。

  房管部门:必须经业主大会同意

  据查,《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业主大会履行“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职责,此外《物权法》七十六条也明确“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即应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昨日记者联系仓山区房管局物业科相关工作人员,得知此事他们已经了解核实,业主委员会的确未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招投标,这并不合法。她表示,已交代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重新召开业主大会,对是否选聘、解聘物管公司进行表决。

  建新镇江滨社区莫主任告诉记者,社区方面正在努力协调,希望能补开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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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江、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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