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乡困难群体保障水平,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精准扶贫开发200个贫困村、6.5万贫困人口。
解读
城乡低保标准大幅提高
最近一次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于2014年4月1日实施,城市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农村调整为每人每年4200元(350元/人/月)。截止到2014年12月底,青岛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家庭9.2万户、15.6万人,全年支出城乡低保资金7.8亿元。
通过这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将由目前的1.7倍缩小至1.5倍,城乡差距大幅度缩校新标准实施后,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并达到计划单列市城乡低保标准中等水平。
解读
每个贫困村补助40万元
对全市精准识别的200个贫困村、6.5万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到2015年底,200个贫困村的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有明显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得到保障。
市财政对每个贫困村给予40万元补助,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及对贫困户的技能培训。
影响
保障困难者基本生活权益
低保标准的提高可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条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全市精准识别的200个贫困村、6.5万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有助于加快城乡统筹步伐,缩小城乡差距,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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