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办实事2
年内全市建筹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10000套(户)。启动棚户区改造15000户,其中市内三区5000户,其他区市10000户。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改造农村危房3500户。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改善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提升居住质量,加快实现住有宜居。
建筹保障性住房
按照市政府要求,列入2015年的保障性住房计划建设项目,要按照“3、6、9”的时间节点推进,即3月底前确定规划方案,6月底前确定建设主体,9月底前开工建设。
按照市政府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的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将积极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工作程序,从快审批办理规划、土地、建设等前期手续,加快项目推进,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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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
总体计划安排是年底前开始房屋征收,具备条件的项目应在9月底前实现安置房开工建设的目标。实现市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 “住有宜居”工作目标,城市棚户区是青岛市住房建设的重中之重。因此,要加快实施改造,彻底改善居住条件,为住房困难群众“雪中送炭”,圆大家“宜居梦”。棚户区改造同时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通过改造,可有效疏缓老城区人口拥挤现状,提升城区承载能力;同时,腾出土地资源,腾笼换鸟,促进区域产业升级,为做优做美老城区,实现“全域统筹、三城联动”提供空间支持。通过改造,特别是房屋征收实施货币化补偿或异地安置,可有效拉动住房、建材、家电等投资、消费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效益。
启动棚户区改造15000户,市内三区5000户,其他区市10000户,年底前开始房屋征收 。
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坚持“三最原则”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住房安全”的要求,重点解决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农村住房较为困难的群体的危房,切实改善农民的住房条件和居追境。农村危房改造的主要改造方式有拆除重建、修缮加固两种方式,鼓励以镇为单位整体推进、集中建设,鼓励向镇驻地或中心村集中,同步建设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记者 王磊江)
2015年11月完成黄岛区800户,即墨市850户,胶州市500户,平度市800户,莱西市550户,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改造农村危房35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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