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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工业项目也可建保障房 面积不超过开发地30%

2015年04月07日08:44  来源:南方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城市更新工业项目也可建保障房 面积不超过开发地30%

  城市更新工业项目 也可配建保障房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房配建规定将修订,草案近日在深圳市规土委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房配建规定将修订,草案近日在深圳市规土委官网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草案,主要在拓宽配建类型,统一配建比例,以及明确核增核减情形三方面有变动。其中,工业项目也可视情况配建保障房,用地面积不超过开发用地的30%。

  深圳市规土委方面介绍,2010年12月22日,该委印发了《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全市通过城市更新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面积已达245万平方米,城市更新已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途径之一。

  近年来,随着城市重点区域、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保障性住房需求与建设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新情况新变化,有必要对《暂行规定》进行优化,对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地区范围进行调校。

  此次修订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是拓宽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城市更新项目类型。二是统一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优化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范围。三是进一步明确配建比例核增、核减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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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沰、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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