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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规代收燃气初装费(图)【2】

李志强

2015年11月12日08:17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开发商违规代收燃气初装费(图)

  开发商:已承担部分燃气安装费

  茅经理表示,燃气初装费虽不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由开发商前期承担了,业主就必须补交给开发商才能领到房钥匙。

  11月11日下午,新法制报记者随同邓先生来到“保集半岛·御河湾”楼盘。

  该楼盘物业——上海保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经理助理黄先生表示,物业公司是受开发商的委托收取燃气初装费的。

  随后,记者找到开发商“保集半岛·御河湾”营销部茅经理。茅经理解释说,交房条件必须达到水、电、气三通,如果不交燃气初装费,燃气公司不会进行安装燃气,所以开发商报装燃气时,应燃气公司要求已经承担了部分安装费。

  燃气公司:确实不能代收燃气初装费

  当天下午,记者又来到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委托“保集半岛·御河湾”的开发商代收燃气初装费,双方是签有合作协议的,每户按照3200的标准收取,开发商收取后全部转交给燃气公司。

  该名工作人员说,“保集半岛·御河湾”的开发商垫付了安装燃气的40%的费用,剩余的60%费用,等燃气安装验收后全部付清。

  对于“代收”是否合规的问题,前述工作人员称“可以代收”。

  记者出示江西省发改委规定“不得代收”的文件后,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一名雷姓工作人员坦承,按照文件规定“确实不得代收”。

  在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采访时,新法制报记者要求能否查看“保集半岛·御河湾”开发商报装燃气的信息。

  该公司市场开发部的工作人员随后从电脑调出了报装资料,记者看到,“保集半岛·御河湾”开发商南昌申标房地产公司报装的户数是704户,每户收取3200元费用。在报装表上,记者注意到了“返600元/户”的字样。

  “开发商代收一户,燃气公司是否就返给600元回扣?”记者质疑道。

  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的雷姓工作人员称,不是给开发商返回扣,而是燃气公司安装燃气时会损坏楼盘的绿化等公共设施,返给开发商的钱其实是损失赔偿费,只是用“返600元/户”来表述。

  文/图 实习生徐望 新法制报记者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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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丽芬、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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