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发商违规代收燃气初装费(图)
“不交燃气初装费就不给房钥匙,谁赋予开发商收费的权利?”近日,南昌市民邓先生质疑南昌申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代收燃气初装费。而开发商表示,南昌县燃气公司安装燃气时,其公司已承担部分安装费,所以业主收房必须补交该笔费用。
保集半岛营销中心
投诉:不交燃气初装费就不交房
邓先生于2013年7月份与南昌申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位于南昌县象湖新城金沙二路“保集半岛·御河湾”的房子。
前几天,邓先生接到开发商的通知前去收房,负责交房的开发商下属物业公司告诉他,收房不但须交清购房契税,还必须交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费等多笔捆绑在一起的费用。
邓先生说,自己近期并无入住新房的计划,燃气等资源暂时用不上,于是提出不交燃气初装费。“但物业公司的人说,如果不交3200元燃气初装费就不给房钥匙。”
关于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的问题,新法制报记者查阅到江西省发改委曾下发“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文件,即《关于规范商品房交易有关首付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有线电视和管道燃气的初装费,均应在用户要求开通时交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或交付时,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此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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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丽芬、孙红丽)